Friday, 9 January 2009

寬限非法小販申請執照‧取締也須防貪腐

北馬 2008-08-30 10:25

郭庭愷吁市政局須以人性化的態度,取締違法小販。(圖:星洲日報)

郭庭愷服務中心與華團主辦中秋節遊行活動,左四起為郭庭愷及陳文森。(圖:星洲日報)

沒有執照的小販中心,須向市政局當局營業執照。(圖:星洲日報)
1 of 3(檳城)浮羅池滑區州議員郭庭愷吁請市政局,在以整頓市容為由取締非法小販時,須採取人性化的態度對待小販,讓他們有生存的空間。

取締條規須明確止民怨

他建議,有關當局首先應給予非法小販寬限期,解決他們營業執照問題。其次是在取締行動中,避免出現貪污及濫權的問題,而且取締條規明確,以防造成人民怨聲載道。

他說,該區內主要小販中心為佬葉園、浮羅池滑巴剎及新關仔角小販中心。市政局取締違法小販,主要對象是沒有執照的小販,其次是違法頂讓小販執照予他人者。

經營已久小販應獲執照

他說,另外是在街邊擺賣的小販,有些已經營近20年,但是仍然未擁有執照而受到對付,例如攤格被執法人員載走。

他認為,市政局應對小販從寬處理,須考慮他們的生計,特別是經營已久的小販,應讓他們有一段的寬限期申請執照,而對於新的非法小販,須應嚴格的取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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