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7 July 2010

插手友人感情糾紛遭報復 經理被誣衊逼妻賣淫

(檳城22日訊)一名保險業務經理,插手解決友人的感情糾紛問題,結果遭人散播惡毒謠言,誣衊他欠債累累,還指其妻被逼賣淫還債。
造謠者蓄意將他的個人資料,包括照片、地址與電話放上電郵,令他和太太受盡精神上的困擾。

事主為陳裕聖(28歲),他除了向警方報案,也向浮羅池滑區州議員郭庭愷尋求援助,並召開記者會澄清種種指控。

他說,他的一名女性友人于去年11月向他哭訴,指和巫裔男友的感情出問題,而他也認識有關者的巫裔男友,彼此是同一間公司的保險業務員。

“我知道她的男友已有另一名女友,在我的女性朋友不斷哭訴下,我告訴她真相,也勸告她分手。”

“后來,女性朋友與巫裔男友復合,其巫裔男友不滿我之前插手他們的感情問題,就發了短訊說要向我報復。”

電郵放上地址電話

他說,今年1月20日,有人發電郵給公司全體人員,不斷對他造謠,內容包括指他欺騙女人、還收到貌似他太太的一些性感照片。

他說,本月17日接獲友人告知收到一封電郵,電郵內有5張照片,第一張為他與太太在宴會上的合照,接下來四張是從色情網頁下載的性感照片,照片中的女郎貌似他的太太。

“電郵中的內容,指他欠大耳窿及銀行債務,導致太太需出來賣淫為他還債。”

“電郵上還放上我的地址與電話號碼。”

郭庭愷:涉案罪成可監兩年

浮羅池滑區州議員郭庭愷說,若警方調查屬實,涉案者可在1998年多媒體通訊法令第233條文下被控。

他說,在此條文下一旦被控罪成,將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,坐牢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。

他呼籲收到有關電郵者,不應再轉發出去,因這是不道德與不負責任的行為。

郭庭愷呼籲,若收到電郵者,應轉發給陳裕聖,以便事主能收集資料交給警方,方便警方調查。

若收到造謠電郵
請轉發給陳裕聖


陳裕聖指出,他已在本月19日報案,並呼籲收到有關電郵者,轉發給他本身,以便他交由警方調查。

他也呼籲收到造謠電郵者不要轉發給其他人,因為這不是真實的事。

他呼籲所有收到相關電郵者,可轉發給他,其電郵為jooseng82@yahoo.com。

他說,較早前因介入友人的感情糾紛,過后他有傳短訊向巫裔朋友道歉,但對方不接受。

他說,該名女性友人是他就讀學院時認識的朋友,后來通過她,認識該名巫裔保險業務員。

http://www.chinapress.com.my/content_new.asp?dt=2010-05-23&sec=malaysia&art=0523mb62.tx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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