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11 July 2011

換新錶被指偷電 追討10年費用用戶喊冤

(檳城10日訊)國能用戶梁孫漢喊冤,換上新電錶后被指在過去10年間偷電,面對國能追討10年的電費!

 住在白雲山的梁孫漢(42歲)說,過去20年來,其住家不曾換過電錶,本身也不會在電錶動手腳。

 “國能技術員近日前來更換新電錶時,敲破電錶后指我在過去多年間偷電!”

 梁孫漢今日在向行動黨浮羅池滑區州議員郭庭愷投訴時說,國能指將在3個月內才發出賬單,因此不知道國能要追討的數目。

 他質問,電錶被拴緊蓋住根本無法動手腳,只有敲破后才能看到電錶內部,國能怎么指責他在電錶動手腳偷電?

須承擔逾千令吉電費

 “3年前,我家要換電纜時,也曾要求國能前來換電錶;當時,國能說我家的電錶沒有問題,但現在換新上電錶時,卻說我偷電!”

 梁孫漢說,他也面對另外一項問題,即3月24日向國能詢問他另外一住家的電費是否繳清時,國能回函說已繳清,

 “但3月30日國能又通知我說,我另外一個住家租客繳付的1500令吉支票,已在23日被銀行駁回,導致我必須承擔1117令吉45仙的電費。”

 據他詢問的時間,支票已在23日被退出,為何國能當下卻沒有告知他,卻在30日才通知?

 “現在租客已搬走,房子抵押金也已歸還給租客,導致我蒙受雙重損失。”

中国报
http://www.chinapress.com.my/node/232861